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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他很想再穿一次嫁衣嫁给真正喜欢他的人(1 / 2)

宣王位高权重,越初雪即使是侧室,依旧嫁得很风光,这桩婚事在熠都也算得上是一件盛事。

丹书早早地从南苑回侯府帮越初云梳洗打点,好应对今日要出席的婚宴。大部分坤泽的骨架较乾元及中庸小,五官也更为清秀可人,因此服饰上也会稍为繁复,可选择的式样也更丰富。作为兄长,越初云今日的穿着既不能失了身份,又不宜太过张扬,丹书便选了一件月白的里衣,配灰蓝底绣鹤纹的外袍,再以一支白玉簪束发,简单而不失庄重。

丹书理了理越初云额前的碎发,笑着说,“都说二公子貌美,我瞧我们小君也不差,稍稍一打扮就光彩照人呢。”

越初云刚想开口让丹书别贫嘴,就见薛琮信步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锦盒。

“丹书说得不错,只是还差点什么。”薛琮将锦盒打开,里面正是前几日越初云被贼人砸碎的那块玉佩,已经重新镶好了,手工很精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有修补的痕迹。

丹书看到这块玉佩,一时间百感交集,那日越初云为了救他,连如此珍贵的东西都能舍得,自己背地里却想着要拆散他和靳尘……

“丹书,还愣着干什么,替你家主子系上。”薛琮喜事将近,心情自然不错,前几日又是走水又是有贼人图谋不轨,好在都逢凶化吉,见越初云面色甚好,也舒心不少。

“是。”丹书将玉佩系在越初云腰间,换从前他对薛琮也不多待见,可一个侯府世子,一个东澹流民,那靳尘虽然生得也很好看,但论身份地位,学识武功,和薛琮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小君真好看,和世子真是天造地设。”丹书说这话其实也很心虚,果不其然,越初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好似在说……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一切打点妥当,越初云就跟着薛琮上了去往宣王府的马车,丹书随行。

丹书本以为薛侯府就足够气派,到了宣王府之后才发现有多雕栏玉砌,一砖一瓦都贵气逼人,宣王殿下地位尊贵无比,即便娶个侧君,也令大半个熠都的达官贵人都到场恭贺,不得不说,二公子耳聪目明,选夫婿可比大公子有眼光多了。

宣王器宇轩昂,气度不凡,着一袭朱红喜服,正与他人谈笑,见薛琮夫妻二人到场,特地过来致意。

“久闻内兄,今日才得相见,听初雪说内兄前段时间病了,如今可大好了?”

越初云也是第一次见到宣王,没想到如此谦和有礼,只是王爷客气喊他内兄,他却不能越礼,便福了福身子道,“初云无碍,多谢王爷关心。”

宣王拍了拍薛琮的肩膀,“薛小侯啊薛小侯,得妻如此,莫要再生事端了哦。”

薛琮未免尴尬,之前的事传得沸沸扬扬,怕是都被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连王爷这个连襟都记着敲打他,但他又能说什么,只是点头称是。

越初云说自己给弟弟准备了礼物,王爷便向身旁的人点了点头,很快便有人过来领着越初云和丹书去了婚房,只见越初雪端坐在屋内,似乎不怎么高兴,见到越初云也不起身。

越初云当然不会在意,毕竟这个弟弟骄纵惯了,从来也没把他当回事过,只是他注意到越初雪的一双手似被烫红了一片,赶紧问了一句。

越初雪冷“哼”一声,还是他贴身侍从赤雀开了口,“大公子别提了,今日二公子依礼给宣王君敬茶,那茶滚烫,分明做了手脚,王君还迟迟不接,二公子手一抖,便都烫自己身上了。”

宣王这次娶越初雪做侧君,排场的确大了些,宣王君会向越初雪这个侧君撒气也属等闲。

“真是贱人,还说我没有礼数,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倒要看看过了今日,他的日子能好过到哪里去。”

越初云摇了摇头,“今天是你大喜日子,怎么这样说话,阿雪,我有一份礼物送给你,你现在贵为宣王侧君,绫罗绸缎唾手可得,也未必在意,但是是我亲自做的,希望你喜欢,祝你和宣王殿下琴瑟和谐,相敬如宾。”

丹书把越初云做的那件锦衣呈上,红梅傲雪栩栩如生,怕是整个熠都也找不出比越初云手艺更好的人,越初雪这才有了点笑容。

“你手烫成这样,赤雀怎么也不去拿膏药处理一下?”

越初云到底是单纯,丹书却一下子看穿了,“小君你呐,当真是半点心思都没有,二公子这样不敷药,就是要王爷今天洞房花烛的时候注意到,知道二公子今日受了委屈呀。”

越初雪点了点头,“丹书到底是跟过我的,比兄长聪明多了。”

他看着越初云愣愣的样子,真叫是恨铁不成钢,“宣王君我早摸透了,不过仗着是皇室旁支的身份才嫁给王爷做妻,才貌不出众,手段也不高明,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倒是你,一个公子无垢,一个陆氏,都不是省油的灯,我且问你,待他们入了侯府,你要如何炮制他们?”

“我为什么要炮制他们?”越初云心想,他又不在乎薛琮,管薛琮娶多少个呢?

“那你就打算一直这样过日子?”

“嗯。”越初云不想再提,

反倒去玩越初雪嫁衣上的穗子,“阿雪,你这件嫁衣可真好看,用了这么多金丝银线,绣工这么精致,肯定价值不菲。”

赤雀喜滋滋道,“大公子真有眼光,这件嫁衣是宣王殿下特地让尚艺局赶制的,皇宫内的出品呢。”

宣王对越初雪虽然上心,但有些规矩还是要守,故而这件嫁衣再华美,也只是朱红色,而不是正红色。

正红色的嫁衣,越初云倒是穿过一次,只是那一晚却独坐空房。

他很想再穿一次嫁衣,嫁给真真正正喜欢他的人,嫁给靳尘。

见越初云眉目含春,越初雪还以为他和薛琮有什么转机。他对越初云求而不得,却还是希望越初云能幸福,薛琮这种人越初云不嫁也嫁了,所以他这个弟弟一定要竭力去赢得宣王的欢心,这样越初云也不算是无依无靠,柔弱可欺。

越初云不便在婚房久留,很快便回到前厅,吉时一到,喜宴也正式开始,酒过三巡,新人便要洞房花烛,宾客们也都散去了。

席间越初云喝多了几杯,有些不胜酒力,在回侯府的马车上歪歪斜斜,最后倒在了薛琮身上,薛琮本有些无所适从,想着是不是推开比较好,丹书却顺水推舟,把越初云按在了薛琮怀里。

“世子,有些话理应不是我这个做下人的开口。”

“那你就不要开口。”

“……”

丹书心想那是客套一下的开场白而已,不让他开口他也要开口,“世子,我们小君心地善良,对什么事情都不争不抢,性格又像温吞水一样,被欺负了也未必出声。”

薛琮又不是傻子,也知道丹书想说什么,只是这样的话,他实在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世子定是不爱听,可小君当初可是世子您亲自选的,出嫁时不也是像二公子今日这样满心欢喜?之前小君小产,您说过不会娶公子无垢,可现在呢,您瞧我们小君这样,哪里会像宣王君那样拈酸吃醋,别说以后给两位新小君脸色瞧,不被他们轻贱怠慢就算好的了。”

薛琮换了换姿势,让越初云枕得更舒服些。

“是初云自己说不介意无垢入府。我知道自己食言,知道自己得寸进,初云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但无垢是什么人,我更清楚。”

丹书忍住自己想翻白眼的心,清楚清楚,薛琮能清楚个什么东西……

公子无垢不过是乐人出身,比他这个下人都不如,若不是有通天的手段,怎么能迷惑得了圣上,迷惑得了薛琮?而越初云,好好一个世家公子,知书识礼,结果背地里去和一个东澹人不清不楚,都不知苟且过多少次了……

不过这样一来一去,越初云和薛琮也就扯平了,到底是夫妻,越初云既然不计较薛琮享齐人之福,薛琮也别计较越初云红杏出墙才对。

眼下他只要瞒天过海,替薛琮赶走那个靳尘,就一切都好说了。

“侯府上下谁不知道世子对公子无垢情有独钟,丹书只是希望,世子日后可以多怜惜小君罢了。”

薛琮没有见过越初云着嫁衣的模样,应是不难看的。

他未必会喜欢越初雪那样明媚鲜妍的容颜,公子无垢也不像外界传闻的那样妖媚,而是冰肌玉骨,清雅出尘。

对薛琮而言,无垢是人如玉,是世无双。

初见时,他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被堂兄薛瓒带去官家乐坊寻欢,他不喜这种风月场所,浅浅饮了几杯欲走,临出门听见不远处有琴声传来,他不懂音律,只觉得这琴声沁人心脾,比以往听过的曲子都悦耳,问了薛瓒才知道,这是此处最闻名的乐人在屏风后弹琴。

他从薛瓒口中得知,这人叫公子无垢。

他前些年在外习武,刚回的熠都,不解这算什么名号,一个乐人也配无垢二字吗?薛瓒便娓娓道来,原是这乐人在朝会上技惊四座,将西浔,南沚,东澹使节出的难题一一破解,圣上赞其灵通剔透,便赏了这么个封号。

薛琮不以为然,当即拽下了写着公子无垢的挂牌,哪怕有什么封号,乐人还是乐人,一旦挂牌,就要会客,钱银若是足够,做什么不成?

他不知的是,只这么一见,他便沦陷其中了。

回过神,眼前之人却不是心中所想之人。

丹书的问题薛琮没有回答。

越初云醒过来的时候,心情不是很好。

他不喜欢侯府,也不喜欢薛琮,这里的一切他都不在意,既然弟弟的婚事他也参加了,他觉得自己也没什么留在侯府的必要,毕竟只是等着新人入府的时候喝两杯茶。

他是非得喝这个茶不可吗?

哪怕不喝,薛琮难道会真的不娶了吗?

丹书不在,没人看着他,才过了两日,他便扭扭捏捏地去问薛琮能不能让他回南苑。

这次接越初云回来,薛琮总觉得越初云哪里不一样了,又说不大上来,他问越初云做什么要回南苑,越初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薛琮只当他是看见自己厌烦,说想回去便回去吧,这次他派人护送,可要小心些。

越初云点了点头,心里却全是靳尘,还像小孩子似得包了好多点心,薛琮以为他爱吃,还吩咐人去买了些新鲜刚出炉的。

护卫送越初云回了南苑便离开了,丹书今日告了一天假,越初云随便找了个丫鬟问之前救了他们的下人在哪儿,他要去见见,丫鬟便把他带到了靳尘现在住的厢房。

丫鬟一路上还在说这是丹书的情郎,越初云虽然知道是唬人的,却也听得有些吃醋。

进门不见靳尘,丫鬟便说一定又是去砍柴了,这次的贼人被侯府送官查办,也算是杀鸡儆猴,稍微有些不顺眼的都被薛琮和丹书赶了出去,剩下的这些心肠都还算好,一来靳尘护主有功,二来又和丹书有了关联,三来他的确勤快能干,他们对他还算和善。

越初云说知道了,让丫鬟忙自己的事情去。

这个丫鬟和越初云接触不多,只觉得这个主子一直不声不响,也挺奇怪的,虽然不知道他找靳尘干什么,但也没多想什么,多半是因为丹书,便听命下去了。

越初云细细打量这间厢房,丹书做事甚为妥当,总算没有亏待靳尘,他其实想过让丫鬟去找靳尘,又想给靳尘一个惊喜,等着等着有些倦了,干脆躺在床上小憩。

他也真叫是大胆,堂堂世子内君宿在他人床榻之上,这若是让旁人看了,成什么样体统,?不过这南苑的人少了,也谨慎了,饶是无要事,没人会往内院来逛。

靳尘伤好了大半,却闲不住,一早上便去砍柴,出了身汗还在柴房洗了个澡,这才回来休息。

他进屋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边喝边察觉到屋内有股子淡淡的香味。

他对这味道再熟悉不过,才回头就见越初云从床上起来,朝他亲昵地扑了过来。

“阿尘……”靳初云用额头在靳尘肩膀蹭了蹭,“你想不想……”

“我”字还未说出口,他就被靳尘推开了,还没再说什么,靳尘就往后退了一步。

“你不要这样。”靳尘别过头,忍住不去看越初云的脸。

“怎么了?”越初云心里一惊,却还没反应过来,“你是不是生气我骗你?我不是存心想骗你的,我不喜欢这个身份才没有告诉你,我也确实叫皎皎,这是我的小名。”

“……”

“你不用说这些。”靳尘摇了摇头,很警惕地去把门关上了,“我还有几天就会离开这里了。”

“离开这里?什么意思?”

靳尘刚认识越初云的时候,以为他可能不太智慧,现在知道不是,也仍然感觉越初云笨笨的。

“我和你之间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我一个东澹人,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路逃命过来,我来北泽是求生,不是寻死,你懂不懂?”

靳尘说得很有道理,但不知怎么的,没有一点底气。

越初云的心一点点冷下去,“你是说你怕了?”

“能不怕吗?你可能只是寻个乐子,但我在这里没有户籍,如若有一天我跟你的事情败露了,哪怕你丈夫只是北泽的一个富户,打死我也都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别说他还是小侯爷,是禁军统领,有权有势,我不像死,我想好好活着,有错吗?”

他才十几岁,他想好好活着,有什么错?

越初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摇头是因为靳尘说得没错,点头是因为,他明白了。

他一点也不笨。

“你什么时候走呢?”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已经恢复得很平静了,好像他们俩之间从来没有那么多次的肌肤之亲,好像只是普通的主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再过个七日吧,等丹书回来,他说会帮我安排,离了熠都,北泽还有很多地方可去,你……你也要多保重。”

现下如果越初云认清事实,及早结束他与靳尘之间的这场荒唐事,一切就还有转机,他还是可以好好地做世子内君,甚至是以后的侯爷内君,或许不久后他就会有一个过继的孩子,他的人生不会是了无希望。

不,他都不想要,要这样过一辈子,太可怕了。

“你能带我走吗?”

“你疯了?”靳尘惊讶地看着越初云,“你真是疯了。”

“我不是寻乐子,不是你说的吗?我们要一辈子这样好,你都是骗我的吗?”越初云也知道自己疯了,他半辈子都被养在深闺,不是在越府,就是再侯府,哪怕现在到了这南苑,还是身不由己。“我会想办法的,你带我走好不好?什么世子内君,我一点都不稀罕做,这里的一切我都可以不要,我就想跟你在一块儿。”

靳尘愣了。

他活了十七年,从来没听过有人跟他说想要跟他在一块儿。

眼前这个人怎么这么傻,放着荣华富贵不要,说要跟他走?

“你带我走好不好,这里很可怕,我每天困在这儿很难受,如果早知道你也要这样对我,那天你何苦救我,就让我溺死在湖里不行吗?你救了我,哄了我,还要这样对我,你比杀了我

还让我难受。”

真是胡说八道,靳尘发现越初云挺不可救药的,他好心好意救了他,难道还是他的不是了。

要命的是,他好想亲亲他。

靳尘要被自己的这种想法吓煞了,不是原本想的好好的吗,刚刚说得也都不错,怎么一见到越初云,就心软了呢,怎么一听他说这些疯话,自己也开始发疯了呢?

“不行。”靳尘万般无奈地摇了摇头,“皎皎,别再犯傻了,你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带你走,我怎么带你走?你觉得我们能逃出你丈夫的手掌心吗?”

“他都不在乎我,为什么要困住我!”越初云说这句话的时候都发着狠,眼尾都红了一片,“凭什么我就要逆来顺受?他可以这个公子那个公子的,我和你在一起又怎么了?”

“你是真的疯了,你……”靳尘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些时日,他也打探了一些越初云的事情,知道他受过很大的委屈,“总之你跟我这样的人是没可能的。”

“你是什么人?别动不动就你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你出身不好我知道,可我现在又像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行尸走肉一样,好不容易沾了点人气,等你走了,我又要做回这南苑的鬼了。”

“你这都是在钻牛角尖,你就是这样,明明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别想不开,也别再寻死觅活的。”

“我不会。”越初云深吸了一口气,淡淡道,“我这辈子就碰过两个乾元,一个是他,一个是你,他心里没有我,却还要霸着我,而你,是个胆小鬼,是个孬种,睡了那么多回了,说跑就要跑了。”

还没等靳尘反驳,越初云便笑了笑走了。

尽管他神态洒脱,但靳尘总觉得,他要碎了。

靳尘在床上翻来覆去,白天做了那么多粗活累活,晚上却无半分睡意。

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越初云的话,说他是胆小鬼,说他是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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