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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不管野狗是否有意逾矩他们都已经不清白了(1 / 2)

野狗抓了抓后脑勺,耳朵很快红了,“你原来的衣服又湿又冷的,不换掉会生病的,我帮你脱下来拧干了,还在烤火呢。”

越初云想到自己被眼前这个才见面的陌生人脱了衣服,红“唰”一下就红了,“你还给我洗澡了吗?”

“没,我用瓢盛热水帮你冲了冲,然后用热毛巾给你擦干了,我都闭着眼睛的。”

这和洗澡也没两样了,可野狗不那么做的话,越初云很容易着凉,不像现在,整个身子都是暖的。

不管野狗是否有意逾矩,他们都已经不清白了。

可是很奇怪,明明面对的是这样一个壮硕的异邦人,越初云的戒心却很快就卸下了,他突然想起了一点什么,脸变得更红了。

“你是住前院那个大屋子吗?我送你回去好不好?你这样偷跑出来,还跳湖,被人知道了是不是不好,你们北泽人规矩太多了,这个也不能做,那个也不能做的。”野狗摸了摸一旁用树枝架起来的衣服,离火堆近的那几件是越初云的,“你等等,这衣服马上就干了,你换了再回去就没有人知道了。”

“我困了。”越初云身上穿着陌生男人给他换的粗布衣服,盖着打补丁的毯子。眼前的火堆时不时发出声响,他突然眼皮打架得厉害。这很少见,毕竟他很长一段时间都睡不着觉。

“我想睡一会儿。”他说。

野狗看他都把眼睛眯起来了,就知道他是真的累了,可若是天亮了,被人发现他们俩厮混在一个屋子里,自己还是个东澹人,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他好不容易从东澹一路逃到北泽,又这么好运气能在这大户人家混口饭吃,他可不想有什么意外。

何况,看着昏昏欲睡的越初云,他不忍心。

“那这样,你睡一会儿,天亮前我叫你起来,好不好?”

“唔……”越初云含糊不清地答应了一声,没过多久就睡了过去,梦里有人抱着他,那个人用手掌摩挲他的身体,用自己的体温去暖他。

越初云久违地好眠。

野狗未曾合眼,一直守着他,在天亮之前,他捻起越初云的一簇头发,边拂越初云的脸,边轻声唤着“皎皎”。

越初云隔了好久才找回贪睡的感觉,却又被弄醒,不由得皱起了眉,样子有几分可爱。

“你先把衣服换了吧。”野狗把干了的衣服递给越初云,然后迅速别过身去。

越初云打了个哈欠,他动作很慢,先把野狗给他换上的衣服脱下叠好,然后再穿回自己的衣服。

他不知道自己在磨蹭什么,但不着片缕地看着背对自己的野狗之时,他心里应当是有什么东西,开始生根发芽了。

“我换好了。”不知为何,明明穿好衣服,他反而有些羞涩地把头低下来。

野狗小心翼翼地转过身来,“你还能走吗?要不要我背你?”

越初云腿一点事都没有,不知道野狗怎么会这么问,或许是他看起来总是病恹恹的?那也不至于走路都走不了吧?

“我走不了。”

越初云撒了谎,他觉得这样骗人很有意思,毕竟从前他一直都是老老实实的,没有骗过人。

野狗应该是注意到了越初云眼睛里掩藏失败的笑意,明知故问,“真的假的?”

“……假的。”越初云坦白道,他心想自己还不怎么会骗人,但以后多骗几次就好了。

正当他准备站起来的时候,野狗背过身去蹲下,有些拿他没办法地说,“……上来吧。”

越初云在坤泽里算高挑的,可伏在野狗的肩膀上,才发现自己还差得远,野狗估摸着至少有八尺,被他背着,感觉离月亮都近一点了。

月亮走,他们也走。

“我知道你抱我了。”越初云小声在野狗耳朵边上说。

或许是他呼吸时气息带着体温,野狗汗毛都立了起来,不过他已经摸清越初云的套路了,这个漂亮的坤泽脑子不好,完全没有北泽人所谓的礼数,轻浮得很。

他不回答。

“你身上好热,像个暖炉一样,也很好闻。”越初云嗅了嗅野狗的脖子,“你刚洗过澡吗?”

“我来了这天天洗,谁不喜欢干干净净的,以前逃难不方便洗才不洗的,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谁还想这些。”

“东澹是个什么地方?”

“鬼地方一个,一会儿旱一会儿涝的,熬不完的天灾人祸,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那你喜欢北泽吗?”

“喜欢啊,能吃饱饭,又能洗澡,就是北泽人都不待见东澹人,不过你看,我们东澹人也不是那么差,今天我不就救了你的命吗?”

越初云想,野狗对他这样说,会不会是想从他这里获得什么呢?

“你知道我一定会感恩图报?”

野狗笑得咧开嘴,“救人还管对方感恩图报吗?以前逃难的时候,见到快饿死的人,自己不够吃的口粮也要拿出来,不也知道对方还不了吗?但那是人命啊。”

越初云觉得自

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你还没说为什么跳湖呢?是不想告诉我?”

越初云摇了摇头,他暂时还不想说。

“活着是很难的,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多幸运,你这样的相貌生在东澹,会渣子都不剩的。”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没走一会儿就到了前院下人的住所。

野狗没把越初云放下来,而是问他,是不是还住在更前面的地方,像他说的一样,下人也分三六九等,这家主人的随身侍从,甚至有单独的厢房。

野狗不认识那里,他从来没去过。

越初云一路指,让野狗把他送到了丹书的住处。

野狗忍不住打量眼前这间屋子,和他睡的破地方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你赶紧趁没人看到进去吧,下次别再想不开了,还有平日里多吃点东西,瘦巴巴的,连我这个逃难的都不如。”

越初云拉住野狗的衣袖,“我还能来找你吗?”

野狗神情错愕,“找我做什么?”

“你救了我的命,我想谢谢你。”越初云想了想,“我下次带东西给你吃好不好?我会做点心。”

野狗犹豫着没有立刻作答,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又嘱咐越初云,“那你记得偷偷来,别被人发现了。”

越初云笑着“嗯”了一声,野狗也忍不住回以笑容,随即转身离开。越初云本来想趁野狗走了之后直接回自己的房间,结果野狗回头看了一眼,见他不进去,有点疑惑不解,他只好朝野狗挥挥手,然后摸进了丹书的房间。

丹书睡得正香,他是越初云贴身的侍从,在下人里地位高,平时不用做什么活计,自然不用过早起来,越初云玩心大起,爬上了丹书的床,学着野狗用头发把丹书弄醒。

“唔,谁……别闹……”丹书睡得迷迷糊糊,还当自己在做梦,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枕头边竟然躺着越初云,猛地睁开眼睛坐起来,“小君,你怎么会在这?”

越初云自首,“丹书,院子里最近是不是闹鬼?其实我就是那个鬼。”

这话一下子把丹书弄得更迷糊了,可他是多聪慧一个人,很快就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了。

“小君,你白天不多走走,晚上一个人出去,多不安全啊,下回可别这样了,唉……快起来,我送你回房里睡。”

“丹书,我想换身衣服再睡。”

“好好好,我去给你拿,还要什么吗?”

“要多吃东西,睡醒了想喝粥。”

“新鲜了,我们小君也想吃东西了?你要喝什么粥,我亲自给你熬,山药百合燕窝粥好不好?”

“不要,我要喝野菜粥。”

丹书觉得自己可能还是没睡醒,野菜粥?哪来的野菜?

“小君,你是不是烧糊涂了?”

丹书打趣去摸越初云的额头,结果还真很烫。

越初云连日高烧不退,吃了好些温和进补的药也不见好。

后来换了个熠都有名的年轻大夫,干脆写了一剂猛药,越初云刚开始吃新药的时候,病症竟愈发严重,忽冷忽热,难受得很,法,却小心极了,他们东澹人不信神佛,而此时此刻,皎皎便是他的仰望。

不,这样不行,他不是只为了要皎皎的身子,他爱他,他真的爱他。

褪去衣物,他把越初云的双腿折起,仔细端详那处地方,越初云被他看得害羞,总忍不住想并拢双腿,却又被强硬地扒开。

这很自然让越初云想起了第一次性事,不由得有些报复般地放荡起来,主动张开了腿,去给靳尘看。

“你这里真美。”靳尘爱得不行,舔湿了自己嘴唇,便低头亲了上去。

越初云哪里经过这些,又惊又羞,可下面被野狗亲得太舒服,不多时便控制不住呻吟了起来,他撑着身子,将这种景象看了个一清二楚,一时之间欲望升至最高,知道自己今夜注定要做个荡妇了。

当荡妇也没什么不好,薛琮可以三心二意,他为什么不可以琵琶别抱?

看了那么多教他服侍丈夫的春宫图,没成想最后都用来偷汉子了,他不满足靳尘的舌头,很快就向靳尘求欢,要靳尘进入他的身体。

靳尘第一次做这种事,未免生涩,越初云也算不上精通,可二人的身体却十分合拍,没多久便得了趣,彼此都对对方渴求得不行,做起来也顾不得许多,一夜的颠龙倒凤,一夜的不知羞耻,一直到天亮,靳尘还压在越初云身上酣畅淋漓。

越初云腰酸腿软,又连翻推至欲潮,中途累得睡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靳尘背上,靳尘着实爱干净,简单给他用热水洗过,越初云的身体虽仍旧在欢爱的余韵中,却断然不像与薛琮第一次事后,股间黏黏糊糊的教人不舒服。

“皎皎,我背你回去,你别叫人发现了。昨夜我们那样好,以后也都要这样,好不好?”

越初云听靳尘这样说,心里不免欢喜,管靳尘是什么身份,他自己又是什么身份,这个人他是偷定了,这个出墙红杏,他

也是做定了。

“好。”他说。

丹书觉得越初云最近很奇怪。

时而出神,时而痴笑,不知道的还以为在怀春。

打上次越初云自首是南苑的“鬼”之后,丹书嘴上劝了一番,但心里还是默许了,越初云肯散散心是好事,管白天还是夜里呢,他还将南苑的下人敲打了一番,让他们别以讹传讹,夜里安分守己,早些休息。

这反倒帮了越初云红杏出墙,他偷偷去找靳尘快一个月了,愣是没被人撞见过一次。

再有就是,越初云做完“鬼”总是不回自己卧房,来丹书床上睡的次数越来越多,丹书也是坤泽,是有些逾主仆之矩,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丹书心里却总是隐隐觉得不妥。

他只当是自己多疑,却不知道越初云是食髓知味,越发频繁地去会情郎,做那苟且之事。

偷情归偷情,越初云的气色倒是越来越好,郎中来把脉,直言身子好了许多。

丹书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还以为是越初云夜里当“鬼”的缘故,这下更纵容他了。

毕竟越初云纯得像一张白纸,谁会想到他会做这些事。

越初云也不觉得羞耻,他觉得自己去见喜欢的人,什么错都没有。

靳尘从没读过书写过字,悟性却出奇得高,越初云教他才一月有余,他就会很多字了,甚至越初云给他带的书,他都能开始看一点,不会的字就记下来,等越初云来了再问。

那些草编的小玩意卖得很好,靳尘给越初云买了一根红手绳。

越初云日日贴身戴,藏在袖子里,丹书都未曾发现。

靳尘想着,他和越初云都在这南苑当下人也不是长久之计,总有一天他要带越初云离开,他们光明正大在一起,或是去耕田,或是做点小生意,什么都好。

越初云却知道他俩现在是一时贪欢,若是被他人知晓,终究没有好结局。

他怕呀,他连告诉靳尘自己的真实身份都不敢,靳尘一个东澹逃难来的野小子,若知道他其实是这南苑名义上的主子,是薛小侯爷的内君,不知会作何感想。

可这个内君不是他想当的……

每每想到这里,越初云都觉得是个困局。

他索性不想了,偷得一天便是一天吧,自己这样的人还能惦记点什么呢?

他不知道,旁人倒惦记上他了。

之前被打发走的几个下人,没了侯府这个靠山,只能出去另谋生计,可从侯府撵出来的人,其他大户人家也瞧不上,他们只能在外做些杂工,收入少了不说,更没有以前在侯府当差威风。

这些人被砸了饭碗,心中自然不忿,便打起了南苑的主意。

越初云喜欢清净,南苑的下人换了一波,又撵了一波,现如今属实不多,这几个心怀不轨的又对南苑上下极为熟悉,便有人起了头,决意趁虚而入。

他们很有计划,先是派了一个尚和苑中之人有联系的人探口风,里应外合,而后便是挑个晚上,趁火打劫。

火自然也是他们放的,他们只为求财,并不想害命。知道年少力壮的男家仆大多都去了救火,这伙人便直入内苑,一部分人去看住其他女眷和坤泽,带头的那几个直接去抓了越初云和丹书。

越初云每月有例银,大多都交给丹书掌管,所以他们主要的目标便是这对主仆,很快便将二人挟持了,逼他们告知财宝所在。

丹书懂得权衡利弊,这些人身强体壮,他和越初云两个坤泽是万万抵抗不得,便乖乖告诉他们,银票都在他床头柜子里,钥匙在他枕头底下。

带头的吩咐人去拿,果真不假,可得了银票还不罢休,又问起珠宝玉饰,丹书也老实交代,在越初云房间的雕花木柜里,其他东西越初云不在意,可其中一块玉佩是他的陪嫁,是他故去的母亲留给他的,他万万不肯让这些歹人拿去。

金银财宝在手,其实一块玉佩也算不了什么,带头的人见丹书和越初云都好相与,本也不打算计较,倒是其中一个额头带疤的壮汉对丹书起了色心。

“小君,你要留着玉佩可以,不如把你这贴身侍从给我们哥几个玩玩。”

刀疤脸说着就要去摸丹书的脸,被丹书迎面啐了一口。

“去你的,得了钱财还不够,还敢对我动心思?”

“小贱货,你以为你是谁?”刀疤脸冷笑一声,抬手就给了丹书一耳光,“若不是你从中作梗,我们哥几个会被赶出去?”

他知道这些同伙胆小,便故意煽风点火。

“今日在这南苑打劫,咱们以后都别想回熠都了,既然要走,干嘛不做绝一点,倒要让这小贱货尝尝厉害,区区一个坤泽,竟然还敢跟我们几个要强?兄弟们别怂,咱们一个一个上。”

丹书被狠狠甩了一巴掌,捂着脸抽气呢,就瞧见这些人被这个刀疤脸一怂恿,都开始打量起他。

他确实生得好看,又和这些人有过过节,若真落入这些鼠辈之手,怕是要被吃得干干净净了。

中一个贼眉鼠眼的矮个子咽了咽口水,“大哥,要快活不如让这主仆俩一起伺候,别看这小君病恹恹的,却是别有一番风味,真叫人馋。”

到底还是带头的脑子清醒,瞪了那人一眼,“你疯了,到底是薛小侯爷的妻子,玩个下人就算了,玩他,你有几条命?”

矮个子即刻怂了,连连点头称是。

“把东西收好,然后将这小贱货带到后门偏僻的地方再快活,别耽误时间。”

说罢,该抱箱子的抱箱子,该拽丹书的拽丹书,他们的计划的确很好,哪怕东窗事发,侯府横竖也只是丢了些钱财和一个下人,为了保全面子,自然会息事宁人。至于丹书,这带头的也想好了,先奸后杀,找个地方埋得干干净净。

越初云着急道,“玉佩我不要了,你们别带走丹书。”

“小君……”丹书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却没成想越初云会愿意救他,不免红了眼睛。

“妈的,哪来那么多罗里吧嗦的。”那刀疤脸决意今日要奸淫捋掠一样不落,才不在乎一块破玉佩,直接摔在地上,碎成了两半。“再啰嗦连你一块带走。”

越初云死过一次,再不是胆小的人,便紧抓住丹书的手臂,死活不松手。

带头的见状也烦了,多留在这南苑一时便多一时的风险,说罢就准备把越初云打晕,可他刚抬手,竟然从外闯进来一个人。

“你们别动他。”

来的人不是别人,是靳尘,他原本也被差遣去救火,却放心不下越初云,便趁着无人注意去了内院,他对丹书的屋子最熟悉不过,却没想到来晚一步,亲眼看着这些歹人进了房间。

他从小在逃难路上摸爬滚打,心思缜密,便等他们都进去了趴在窗边偷听,又掏出随身带着的一把防身的小刀,伺机而动。

他听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皎皎根本不是什么下人,而是这里的小君,一时之间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可一见这些人不怀好意,想对越初云动手,他顾不了那么多,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了进来。

“这是谁?”见到靳尘,带头的也愣了一愣,他们这些人走得早,根本没见过靳尘。

“阿尘!”越初云看到靳尘,也有点惊讶,可眼下形势凶险,丹书已经被他们盯上,他可是不能再搭上一个靳尘了。“你来做什么!”

靳尘看了越初云一眼,摇了摇头,示意他别多说,对着那些人说,“有我在,你们休想动他们两个。”

“呸,你算什么东西,给我打!”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带头的怕被乱了计划,也发了狠,几个人一起朝靳尘围了上去。

靳尘从小没少挨打,当然也有自保的办法,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么多人,但是能拖得一时是一时,来之前就有人出去求救了,只要他坚持住,肯定会有救兵来的。

靳尘朝这些人比划着自己的小刀,可人家手里也有武器,他双拳难敌四手,一不留神便狠狠挨了几拳,可他死都不放弃,愣是被打得都吐血了还在和这些人僵持。

好在这些人还是输在贪心。

如果拿了财宝就跑,估计还能脱身,可去打丹书的主意,又半路冒出来个靳尘,终究是乌合之众,不知把握时机,带头的一脚踹飞了靳尘,再想跑,外头已都是侯府的人了,为首的那个,竟然还是薛琮。

原来这火来得蹊跷,有个厨娘觉得不对劲,跑去侯府求救,恰好路上撞上薛琮的马车,薛琮一听南苑走水,便带着好些手下,一路快马加鞭赶来了。

靳尘醒来的时候,浑身上下都疼得要命。

他动了动脖子,意识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伤口好似都被处理过了,就是口渴得很。

“水……”他喊了一声,无人应答。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眨了眨眼睛,让意识变得更为清醒,接着就忍着疼痛坐了起来,他发现自己身处在一间布置得极为不错的房间里。

当然,对于他这样没见识的东澹流民来说,南苑随随便便一间厢房都能称得上不同凡响。

离床不远的小圆桌上有水壶和茶杯,靳尘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决定去给自己倒一杯水喝,还没走几步路,就有人推门而入,惊讶道,“哎呀,你怎么起来了。”

来人是南苑里的一个丫鬟,靳尘是从她衣着打扮得知的,这小姑娘见靳尘要喝水,连忙倒了一杯递给他,又扶他坐回床上,“你快坐好,我去喊人。”

靳尘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还觉得有些不够……还想喝水,却不敢轻举妄动。

喊人?他心想喊什么人?皎皎吗?

不,不会是皎皎,他都不知道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一个皎皎。

那群歹人凶恶时,靳尘无暇细想,如今回过神来,方知过去都是镜花水月,好梦一场。

他很清楚他们东澹人的命贱,稍有姿色的姑娘和坤泽,十有八九都会身不由己,沦为有钱人的玩物。可没想到他一个乾元,也会被北泽的坤泽玩弄。

他还没胡思乱想多久,就又多了个人进来,这个人靳

尘也认识,是和皎皎一起被歹人抓住的那个坤泽。

丹书一脸不悦地和刚刚那个丫鬟一同走进来,瞥了眼靳尘。

那个丫鬟自以为很识相地出去了,临走前还打趣地朝丹书笑了笑,弄得丹书心里愈发烦躁。

他能不烦吗?这新来的下人竟忠心至此,为了从没打过照面的主子命都不要了,说给谁听都会觉得蹊跷,他当然猜到都是他的好小君惹出来的情债,才问了几句越初云就全和盘托出了,可这种事情决不能让除了他以外的人察觉。

所以他就只好把这个哑巴亏吃了,替越初云承认这条野狗是自己的小情郎。

南苑中众人这下恍然大悟,这多合理,怪不得之前丹书对这条野狗这么好呢,又是给他添置东西,又是让他去饭厅吃饭。

丹书眼光到底是好,出身虽然卑贱些,但竟然这般有情有义,单枪匹马就冲进去救人,被领头的那个人踹得肋骨都断了。

“喂,你好些没有?”丹书烦归烦,也知道越初云牵挂靳尘,“你要是不舒服,我喊大夫再来给你看看,这段时间你就在厢房里好好休息,怎么着你也算是忠心护主了,小侯爷发了话,以后南苑没人会敢看不起你的,他还说看得出你筋骨好,以后你若愿意,可去禁军营谋份差事。”

“……”

靳尘置若罔闻。

“不过要我说,你还是早日离开熠都得好。”丹书这话是背着越初云说的,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对策。

越初云被薛琮那样对待,一人独居南苑,却还仍是侯府的世子内君,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的明月。

怎么能和这条野狗暗生情愫呢?

这次丹书被越初云救下,是莫大的恩情,他发誓以后都要对越初云一心一意,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越初云行差踏错,泥足深陷。

劝,他是劝过了,就算越初云不听,丹书也决定一意孤行。

“是他的意思吗?我该怎么叫他呢?他告诉我他叫皎皎,其实不是吧?”

丹书皱了皱眉,“小君的小名,不是你能叫的,我告诉你他是什么人,是相府的公子,是侯府的世子内君,在熠都也算是身份尊贵,你们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我劝你全都忘掉,我说这话是对你好,也是对他好,一旦被人知道,别说你会没命,他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放心,我是东澹人,哪怕命贱过地底泥,我也惜命。我以为他是被丈夫抛弃的坤泽,才想要跟他好的,哪怕他是这南苑里的下人,我也知道自己配不上的,更别说是什么公子,什么内君,我就当做了一场梦,等伤好了我会走,走得远远的。”

丹书听完这话算是松了口气,又瞧见野狗的表情,晓得靳尘对越初云也是真心的,否则不会拼了命冲进屋子里救他。

说起来,丹书也是要谢谢靳尘的,如果不是他恰当好处地拖延时间,未必赶得上薛琮来营救。

“你也别记恨他,他对你说的话,也不见得都是假的,小君他……确实是被丈夫辜负,确实是被一碗滑胎药害得没了孩子,害得再也不能生孩子,他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时情动,唉,你别怪他。”

靳尘怎么舍得怪他呢?

再去争论谁对谁错也没什么意义,他一个乾元,难道还算被越初云骗了身子吗?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这高高在上的皎月被他这条野狗舔过,尝过,吞进肚子里过,他还能有什么不知足呢?

是该见好就收。

“咳咳。”丹书咳嗽一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那什么,你一个砍柴的下人冲进内院,根本不好交代,我便扯了谎,说你是我情郎,总之这段时间你在南苑里配合我一下,要是有其他人问,你暂且就把这谎圆了,等你走了,我再跟其他人说咱们一刀两断了。”

“嗯。”靳尘对这种事情无甚所谓。“皎……我是说他还好吗?”

“小君明日会随世子回侯府住一段时间,你无须挂心。”

丹书这话只说了一半,再过半个月,薛琮就要纳两位新侧君,照规矩,越初云是要回去等着新人敬茶的,还有就是越初雪出阁的大好日子也近了,他这个做兄长的总得到场。他既然已经出嫁,自然是跟着薛琮一起参加婚礼才合礼数。

侯府的几位长辈在越初云出事的时候说了好些场面话,可最后还是拧不过薛琮,毕竟越初云是不能生了,薛氏总要有人继后香灯。这次他们准许公子无垢进府的条件,就是薛琮还得再纳一名侧君,人选是礼部侍郎陆大人家里庶出的一位公子,二八好年华,很是玲珑聪慧。

越初云其实不想走得这么急的,可是被丹书狠狠吓唬了一通,说他要是在这种时候去看靳尘,一旦被人知道,到时候靳尘的命都要没了,一不做二不休,明日就回侯府去。

丹书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又跟他说自己一定会照顾好靳尘,找大夫好好治疗,保管越初云回来的时候人活蹦乱跳的。

越初云不知道丹书心里打的是别的主意,他这一回少说也得一个多月,刚好让靳尘养伤,

养完了赶紧走。丹书已经想好了,给靳尘添上五十两盘缠,他一个东澹人怕是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反正越初云心思单纯,好骗,丹书说什么他信什么,乖乖地按丹书说的做,他怕靳尘知道他身份生他的气,还拜托丹书帮他解释。

可有什么办法,就算满心满眼都是靳尘,明面上却还是要应对薛琮。

薛琮对这些浑然不知,看越初云神不守舍的,还以为是被那群贼人吓傻了,安慰了半天,说贼人全都送官查办了,日后定多派几个忠心的护院来南苑,到最后又劝越初云跟他回侯府。

越初云听了这话不搭理他,薛琮还以为是公子无垢的关系,也知道越初云性子刚烈,这种事情不能强求。

薛琮这次来南苑,觉得修养一段时日还是有用,瞧着越初云气色倒是好多了,丝毫不会想到妻子是有了别人疼爱才这样的。

“你放宽心,无垢入府后定会循规蹈矩,陆氏我也见过,不像是会兴风作浪的人,我想过了,以后不管是无垢还是陆氏先有孩子,生下来之后都交给你抚养,算是你与我的孩子。”

薛琮经过之前的事,为人妥当了不少,虽然这个法子越初云未必领情,但对于他这个不能再生的内君而言是最好的安排了。

越初云当然喜欢小孩子,可怀胎十月的孩子要交给其他人实在是残忍,忙跟薛琮说不用。

薛琮便说从长计议,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翌日,薛琮便带着越初云回了侯府,先领着见过了侯爷,夫人,太夫人,再回到了原本的卧房。薛琮和越初云接触下来,觉得人家对他还有介怀,可分房睡的话,不明就里的人又会当他薛琮不把越初云当回事,便说了这段时间还是睡在一间房里,晚上他会宿在外屋的软塌上。

要小侯爷纡尊降贵迁就自己,换了以前的越初云肯定诚惶诚恐,可他现在心里没有薛琮了,也被丹书教聪明了,丝毫没有觉得不妥,便一个人心安理得地睡在床上,白天薛琮去禁军营,他就一门心思给越初雪做新婚贺礼,是件锦衣,绣红梅傲雪的图样。

他自己的婚姻不顺,却一心盼望着弟弟可以得遇良人。

宣王位高权重,越初雪即使是侧室,依旧嫁得很风光,这桩婚事在熠都也算得上是一件盛事。

丹书早早地从南苑回侯府帮越初云梳洗打点,好应对今日要出席的婚宴。大部分坤泽的骨架较乾元及中庸小,五官也更为清秀可人,因此服饰上也会稍为繁复,可选择的式样也更丰富。作为兄长,越初云今日的穿着既不能失了身份,又不宜太过张扬,丹书便选了一件月白的里衣,配灰蓝底绣鹤纹的外袍,再以一支白玉簪束发,简单而不失庄重。

丹书理了理越初云额前的碎发,笑着说,“都说二公子貌美,我瞧我们小君也不差,稍稍一打扮就光彩照人呢。”

越初云刚想开口让丹书别贫嘴,就见薛琮信步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锦盒。

“丹书说得不错,只是还差点什么。”薛琮将锦盒打开,里面正是前几日越初云被贼人砸碎的那块玉佩,已经重新镶好了,手工很精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有修补的痕迹。

丹书看到这块玉佩,一时间百感交集,那日越初云为了救他,连如此珍贵的东西都能舍得,自己背地里却想着要拆散他和靳尘……

“丹书,还愣着干什么,替你家主子系上。”薛琮喜事将近,心情自然不错,前几日又是走水又是有贼人图谋不轨,好在都逢凶化吉,见越初云面色甚好,也舒心不少。

“是。”丹书将玉佩系在越初云腰间,换从前他对薛琮也不多待见,可一个侯府世子,一个东澹流民,那靳尘虽然生得也很好看,但论身份地位,学识武功,和薛琮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小君真好看,和世子真是天造地设。”丹书说这话其实也很心虚,果不其然,越初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好似在说……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一切打点妥当,越初云就跟着薛琮上了去往宣王府的马车,丹书随行。

丹书本以为薛侯府就足够气派,到了宣王府之后才发现有多雕栏玉砌,一砖一瓦都贵气逼人,宣王殿下地位尊贵无比,即便娶个侧君,也令大半个熠都的达官贵人都到场恭贺,不得不说,二公子耳聪目明,选夫婿可比大公子有眼光多了。

宣王器宇轩昂,气度不凡,着一袭朱红喜服,正与他人谈笑,见薛琮夫妻二人到场,特地过来致意。

“久闻内兄,今日才得相见,听初雪说内兄前段时间病了,如今可大好了?”

越初云也是第一次见到宣王,没想到如此谦和有礼,只是王爷客气喊他内兄,他却不能越礼,便福了福身子道,“初云无碍,多谢王爷关心。”

宣王拍了拍薛琮的肩膀,“薛小侯啊薛小侯,得妻如此,莫要再生事端了哦。”

薛琮未免尴尬,之前的事传得沸沸扬扬,怕是都被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连王爷这个连襟都记着敲打他,但他又能说什么,只是点头称是。

越初

云说自己给弟弟准备了礼物,王爷便向身旁的人点了点头,很快便有人过来领着越初云和丹书去了婚房,只见越初雪端坐在屋内,似乎不怎么高兴,见到越初云也不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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