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信礼再次无言。
林烨暂时蒙在鼓里,还没有“被成为他男友”的自觉,当然不会过问,许钊则找他别的狐朋狗友接着玩下一波去了,林瑾瑜打了声招呼后便跟他一起回去见拉龙。
……
越是小时候没见过的东西,长大了越会感到稀奇,拉龙作为他们家至少三代以内唯一一个走出大山出来上大学的,对上海的向往就跟十七岁的张信礼一样。
林瑾瑜跟自己前任沉默同行了一路,还没走到宾馆大门口,就在主路街边一球鞋店看到了他——拉龙身上的民族气质很明显,在这样一个都市环境里,这样的人很显眼。
彼时他脚上穿着双新鞋,正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身边还摆了好些鞋盒,一看已试过不老少。这家伙还挺会逛,张信礼和林瑾瑜对视一眼,然后又飞速各自扭头。他推门进去,过去拍了拉龙一下,道:“你怎么在这儿,不是让你好好待着休息,别乱跑。”
“哥,瑾瑜哥,你们怎么来了,”拉龙愣了一瞬,然后有点不好意思笑了下:“我有什么好休息的,车上都睡够了,你一去就是半天,我待着无聊。”
年轻人总是躁动,总是充满活力的,林瑾瑜觉得很正常,他说:“没事,无聊就自己逛,都20xx年了,装个app什么路都找得到。”
又是一出反调,张信礼怀疑他再唱几次自己都要习惯了,以后林瑾瑜不跟他唱反调他反而会茫然。
“你想要?”张信礼扫了眼地上堪称琳琅满目的球鞋,说:“一双要大几百。”
拉龙自己的学费都是助学贷款,每月生活费他爸他妈他哥他爷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凑齐,勉强够吃饭充话费,参加点人际交往活动而已,连女朋友都谈不起,这么双鞋显然超出了他的消费能力。
他显然是想要一双的,对一个从小生活在物质非常匮乏的环境里的人来说,乍一到大城市上学,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都充满了欲望,尽管可能要花掉半个月生活费,但他在真切地想买下。
张信礼一眼看出了这点,这种心理他太熟悉了,也深知这很危险。他提醒道:“你哥每月给你寄钱不容易。”
“真喜欢就买,人生得意须尽欢,能有样喜欢的东西不容易,”林瑾瑜在一旁又说出了和他完全相反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不喜欢,就弃若敝履了,人哪,可容易变着。”
……这话听起来怎么好像意有所指,张信礼有点接收到那股怨气,但是不知道说什么。他真的挣扎过了,也尽力了,只是最后还是不得不选了条他觉得对两个人最好的路,谁知林瑾瑜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也是,他从来就是个不按别人意思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