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脸有点饿,他从包里翻出个鸡腿,撕开包装一顿啃,看得那俩人眼睛都绿了。
疤痕脸抹抹嘴上的油,“嗯”了一声,“那小子约我明天到新城区的下水道来找他。哪个正常人会把见面地点约在下水道里,他不觉得这里头的味儿特恶心吗。”
熊哥和王大胆直勾勾望向他手里啃得就剩个骨头的鸡腿——你还能闻到这里头有味啊。
疤痕脸把骨头一扔,站起身就走:“既然清道夫死了,那我就走了。”
“哎别走啊,”熊哥一把拽住他,“你知道清道夫是谁吗?”
疤痕脸回头瞧了眼王大胆,笑着说:“我还真没记住那小子叫什么,不过你那哥们刚才不是说了吗,叫……阿军是吧?”
熊哥一脸怀疑:“你不认识他,他约你下水道见面你就敢过来,还提前一天多下来?”
疤痕脸舔舔嘴角:“我跟那小子碰过几次面,那时候他还没犯事,我俩挺对脾气,他那时候叫什么来着……大头鱼,对,外号叫大头鱼。后来他杀了人成了通缉犯,我俩就没见着了,前阵子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有好事找我入伙,还说他现在有了新外号,叫清道夫。我闲着也是闲着,那就过来瞧瞧呗。要是他没安好心思,吃亏的也不见得是我吧。”
他挺直了腰杆,秀了秀他的好身材。
熊哥将信将疑:“阿军还说别的了吗?”
疤痕脸摊手:“我问了半天,他非说等我过来就全知道了。我跟他好几年没碰面,也不可能一点戒心都没有,我就一早来到新城区,看看这头什么情况,正巧让我碰上那个冯斧子。那老混蛋的案子,当初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现在被我碰见了,我能不管吗。也多亏阿军约这地方给了我灵感,我就想法把冯斧子弄到下面来了。”
熊哥默默听着,表情也从一开始的疑惑变成了某种难以解读的笑意。
他拍拍疤痕脸的肩膀:“哥们,你也该庆幸阿军死了。”
疤痕脸瞅他:“嗯?”
熊哥从兜里掏出个手机,王大胆认得,这是他展示孙大刀照片用的那个手机。
熊哥说:“这是阿军的手机,这小子是个疯子,知道自己穷途末路,所以他想在被警方抓住前犯个大案子。他要把所有通缉犯都弄死在下水道里,让那些危害社会的蛆虫死在他们该死的地方。他说他跟其他通缉犯不一样,他杀的都是该死的人。”
疤痕脸听得直皱眉:“你的意思是,阿军找我来,是想让我跟他一起杀人?”
熊哥说:“他的初衷也许是想给自己找同盟,可是被他选中的人根本不能拒绝,就比如我。”
他呲呲牙,恶狠狠地说:“老子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靠得就是谨慎不惹事,我会跟那神经病做这种事吗?可一听我要拒绝,他竟然要杀我。他是觉得自己捅死过两个小混混就天下无敌了吗,就他那两下子还替天行道,我看他才是最恶心人的臭虫。”
王大胆又突然开腔:“你不是说阿军背后还有雇主吗?”
熊哥很烦躁:“阿军说他犯事之后得糊口,所以去给人家当了杀手,接的第一个活就是杀个女人,可他没动手呢,那女的就死了。他脸皮也真厚,跟雇主说人是他弄死的,骗来了一大笔钱。那女的好像就是死在下水道里,他也是从那个女人身上得到了启发,才想到在下水道里处决逃犯。后来真被他碰见个傻子,就那个孙大刀,他请人家喝了顿酒,把人灌得晕头转向,趁机把人淹死在下水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