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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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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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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修改了一个bug

第三十五章

“被申请人蓝尔,男,38岁……”

车内,陆心衡声音不高不低,不疾不徐,给两位陪审员简单讲了一下这起强制医疗案件的内容。

案件很简单,蓝尔把他的一个邻居给打伤了,但是蓝尔从小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公诉机关申请对蓝尔强制医疗。

辩护人说:“我先前去会见过他,他说有牛在后面追他,心里害怕,就跑,但是没跑过,于是就开始打牛。”

辩护人说的和蓝尔之前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交代的一样,都说是牛在后面追他,而他一拳一拳揍下去,是在揍牛。

而实际上,根据被害人所述,他当时从窗户里看到单独出了门的蓝尔,想到他的精神状况,担心出事,就追了过去,想拉他回来,却没想到反而被打。

从蓝尔家门口的监控录像里也能看出被害人当时脸上的担忧焦急神色,他还试着拉了几把蓝尔,但都被蓝尔甩开了。当然从监控中也能看到蓝尔的害怕,以及害怕之下打人的动作。

案卷里附有详细的鉴定意见,证明案发时蓝尔是处于发病状态的,无任何辨认与控制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他们这番去精神病院,就是要去会见蓝尔,问他一些问题,做个笔录。没有意外的话,回去后他们就能做出一份强制医疗决定书。

辩护人靠在座位上,叹了口气,说:“其实他也挺可怜的,从小就生了这个病,父母都对他置之不理,只每个月给他那么点钱自生自灭,也就一个叔叔看他可怜,让他住在了自己家,每天照顾他。”

吉光区精神病院里,他们顺利见到了目前状态稳定的蓝尔。

根据户籍信息显示,蓝尔38岁,但是从他的外表看上去,远远不止38岁,但是他的眼神却十分纯净,比大多数未成年还像个未成年。

负责看管他的医生说现在蓝尔吃了药,精神状态是良好的,不会有伤人的举动。

陆心衡和他简单聊了几句,他的回答都挺清晰,听不出是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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