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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样吧。

一阵偏凉的风拂来,曾忆昔伸手去摸她的。

将她手掌攥在手心里,朝车那边走去。

他们手牵手的走着,迎面看到了赵芬萍。

她手里拿着一袋子药,是给王家成拿的。

赵芬萍和王家成的这一生,苟在这片狭小的天地里,可算也是相互折磨熬到了白头。眼下一双儿女都在遥远的城市,他们只能这样既相互折磨,又相互扶持。病态又真实的过完一年又一年,余生还剩下多少年,谁也不知道。

听说王家成的病很难看好了,又听刘小梅说,他们最近没那么吵了。

也许是吵不动了罢。

都这么大年纪了。

之前和她打过几次招呼,都被她冷漠的无视掉,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所以这回,江月稠没打算主动开口。

可赵芬萍却开口主动招呼她。

“这是谁啊?”她看着江月稠,好奇地问了句。

“我男朋友。”被问,她也不好装聋作哑,只好开口解释。

以为这是她的熟人,曾忆昔也问了声好。

这巷子里都是普通人,都是粗糙养活大的,何曾见过这样的人物。赵芬萍脸皮微微一红,少见的有些腼腆:“你……你好……”

曾忆昔礼节性地点了下头,没再说什么。

也不知道说什么。

眼角余光偷偷又瞄了一眼,这一刻,即使百般不愿意,赵芬萍也不得不承认,读书是有用的,就冲这模样、这气质的男朋友,说他是哪个明星,她怕也是信的。

她不服气不行,人家刘小梅家的女儿就是能耐。

赵芬萍还是一脑袋的封建思想,女人读太多书并不是什么好事,女博士是种让人害怕的存在,将来不好嫁人的。女人那么强势干什么?女强人也不好,哪个男人敢喜欢女强人?还不是孤独终老?说来也很有意思,和王家成日子过的拧巴成这样,她也瞧不上一把年纪还不嫁人的女人。

只有得到男人的喜欢,嫁了一个好男人,女人才算真正的成功。这就是赵芬萍的思想。乍一看觉得奇葩,但细细一想,这样的言论也蛮常见。

但眼下,江月稠身边这男人。这么年轻帅气,光一身气质就她都能看出来,他家境很不错,真的是哪哪都好。

她知道,巷子里的人马上都会夸江月稠有本事了。

打压刘小梅最后的一个砝码,就这么也没了。

……

江月稠不知道她的心思,早早坐上曾忆昔的车,走远了。

赵芬萍顿住脚步,转身看了眼,看着刚刚那两人站的位置,忽然想到自己也有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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