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就显得自己太激动,太奇怪了。
圆桌稍稍安静两秒,陷入尴尬的氛围,似乎所有人都在沉吟些什么。
最后打破沉默的,不是社交老油条黎觉予,反而是从讨论剧情就没怎么说话的毕奇小姐,她指着稿件中的“she”,说:“这就得回归你创作文章的初心了,女主为什么选择歌剧?”
…为什么选择歌剧?
闭上眼,物部家格局就会出现在黎觉予面前,那些已经消失的人,化作零星回忆留存。地震后就一直故意遗忘过去的黎觉予,终于想起了——自己最开始使用金手指的初衷,就是想要实现梦想的。
选择英国等同于服从现实,那她岂不是和上辈子一样,继续与贵妇们周旋?
思考大概只持续了2秒,再抬起头来时,黎觉予语气坚定:“我知道了。接下来的章节,我大概知道怎么写了。”
毕奇深深看了她一眼,“知道就好。”
等人走后,约翰奇怪附耳询问毕奇:“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巴黎梦》的女主,就是黎觉予作家本人啊?她那个问题,实在是太奇怪了…”
“也许是。”
“也许不是。”
毕奇轻抿一口咖啡,什么肯定、质疑的话都没说。
第113章巴黎梦(43)救场
“吓死我了!”
离开双叟咖啡馆的黎觉予还是有点后怕,她咻的一下闪身离开码头,按住眼皮连连拍抚——该死,这个右眼皮被吓到都停不住了。
谁能想到作家们的反应如此灵敏?
光看眼神,黎觉予就能感觉到他们对这篇文章起了疑心,真怕下一秒就手拿文章细节,对她展开盘问…当然剧情部分,她并不担心。
她担心的是这些——“你创造这篇文章的目的?”,“想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女主人设的灵感来源…”
太可怕了。
黎觉予自认自己就是个走剧情工具人,没有思想。
将咖啡馆甩掉,完全看不见后,她才安心回去酒店休息、陪黎母做刺绣。
可奇怪的是,这个眼皮从始至终都在跳动着,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黎母瞅了她一眼,说:“你今天会倒霉呀,最好别出门。”
“…”已经懒得解释这是迷信的黎觉予,已经放空躺平了,“今天不能不出门,今天晚上还要去毕维斯的音乐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