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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约会(2 / 2)

余咏:「当然啦,手冲咖啡就不需要用到电。只是需要跟渠子盼要点热水。」还需要去找滤网。

「如果你想喝,我回去可以泡给你喝。」

尔领韵:「啊,谢谢。」

「那你呢?余咏,你喜欢喝咖啡吗?」

余咏:「我?我很少喝。」他以前时常睡不着,有时可能还要借助安眠药,所以几乎不碰能提神的饮品。

「我来咖啡厅其实多数时候是衝着麵包或蛋糕来了。」

「啊。」现在没蛋糕呢。尔领韵有些失落,不过他现在至少能确定余咏应该是喜欢吃甜食。

余咏见到尔领韵的反应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接着补充:「咖啡豆以后能成为不错的交易材料喔。除此之外,即溶式咖啡粉或者是茶包也是。因为有些人太久没喝到,就会想怀念一下、嚐嚐味道。」尤其是国内人民的风气非常的喜欢喝饮料。

尔领韵:「原来如此。」他通常都是用晶石去买物资,很少以物换物。

由于上桌的食物其实也没多少,两个男人三两下就吃光了。尔领韵怕自己会继续词穷的情况下,只好提前收拾餐桌,再去打包店内的咖啡豆。

余咏:「餐点很好吃,我很喜欢喔。」

尔领韵:「嗯。」

当他起身时,余咏的回应让他有些害羞,因为他也知道自己带来的东西非常的普通。

在出了咖啡馆后,两人顺着街道往下逛。与一般逛街相同,看到有兴趣的店家就停下脚步来看一下。不过,他们依然是每走几步就要注意四周,由尔领韵负责杀丧尸。

虽然尔领韵身上穿着的新衣已经被丧尸弄脏了些,但他只要看到余咏的身上还是干净的,就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

不过,在一旁看着的余咏倒有些过意不去,拉着尔领韵就往一旁的服饰店里走了进去。

余咏的想法是,有地方逛就好,逛什么倒不太重要,所以就就近啰。

「我觉得你穿什么都很合适。」

进了服饰店,尔领韵对余咏说出了他觉得最实用的讚美。

余咏也只是笑了笑,但没有当真。

两人都清楚,像今天这样、出门前还要挑衣服的日子,未来可不多见了。如果一对情侣,男友对女友说你很适合穿某某类型的服装,结果女友以后都再也穿不着了,那还不怕吵起来吗?

所以尔领韵那句话的含意,也包含了你就算穿的破烂一点我也不会介意。

不过在服饰的颜色上,两人倒是有些心得。

「以后衣服都尽量挑亮一点的颜色吧!」

「说的也是,以前是选择不多,现在能挑应该挑亮一点的,才好跟丧尸做区隔。」

虽然被人穿在身上的衣服会变脏、会褪色也会破损,但跟丧尸穿着到处游走、日晒雨淋,那衣服还是有明显的差别。

如果身上颜色穿亮一点,平时在多注意整洁,即使沾上了一些污渍,他人从远处看,还是能清楚分辨出你就是人类。

尔领韵:「但有点可惜,我觉得你穿深色的衣服也不错,因为你皮肤满白的。」

余咏:「大概是因为我染髮的缘故,你才会觉得我身上的颜色都满亮的。不过再

过几个月,我头髮也会退色了。」他一重生回来时,才想起自己有将头髮染成亚麻棕色。在前世,为了方便打理,还有因为头髮被火烧过的缘故,他干脆将髮型理成了寸头。

尔领韵:「有需要去找染髮剂吗?」

余咏:「应该不用吧?」他不想在末世显摆自己的生活品质比较好。

虽然两人在服饰店内看了一阵子,但出店门时却什么衣服也没拿。

除了拿着大包小包不好杀丧尸外,他们这一趟出门的目的也是为了难得的约会。想收集物资的话可以找改天再来好好地一次收集,不需要急于一时。

走过放游戏机台和夹娃娃机的游戏店,尔领韵和余咏也进去晃了一下。看着夹娃娃机里放着的小吊饰,总觉得有些怀念。以前他们可能会想弄些吊饰挂在背包或手机上,末世后就再也没有这种念头,从此与这些小东西绝缘了。

看到店内还有投篮机,让尔领韵拿起篮球有些爱不释手。但想到现在不适合带着体积这么大的东西到处走,他最后还是忍痛割爱了。不过余咏告诉他,要拿的话,之后愿意陪他去商场找一颗新的,也是尔领韵愿意这么快放手的原因。

之后还经过了卖玩偶的店铺。尔领韵强制塞了一隻超大隻的泰迪熊到了余咏怀中。

让余咏好奇地问:「你喜欢这个?」

尔领韵答:「不,我只是想看你拿着。总觉得会很可爱。」

顿时让余咏的脸有些发红。

不过他既然被调戏了,也想反击回去。

余咏将脸靠在玩偶上,说:「那以后我就抱着它睡觉,不抱你了。」

下一秒,他手中的熊娃娃立刻被尔领韵抢了过去。

当尔领韵夺过娃娃后,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因为他除了前天那一次,平时根本没有抱着余咏睡过觉啊!一时间,脸变得比余咏还要红。

最后,两人还是将娃娃摆回了原位。但余咏又另外拿了一隻巴掌大的小熊放进了背包,说是要当他们出来玩的纪念。

这时,也才让尔领韵想到,他心里一直觉得缺少了某个行程,到底是什么。

接着,余咏开始感觉到尔领韵好像带着他到处瞎逛,几乎很多店面只是看过一眼,就又晃去了下一家。

直到到了一家精品店的橱窗前,才终于让尔领韵停下了脚步。

尔领韵很开心地跟余咏炫耀。

「余咏,我真的找到它了。」

余咏跟着将身体凑了过去,当他看见尔领韵在找的东西时,一时间有些恍惚。

尔领韵:「我们有了拍立得,就能照相了。」

「我就觉得出来玩时该拍张照来做纪念。」

见尔领韵笑得很开心,余咏只是跟着点了点头。

余咏虽然平时会打理外表,还满注重自己的形象,但是他其实是一个不怎么喜欢拍照的人。

原先他认为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拍照的习惯,所以长大后才不太能接受。但后来他意识到,之所以不想拍是因为他不怎么喜欢他自己。如果平时就不想看到自己的脸,那理所当然也不会想去拍照,让照片出现在自己平时就能看得到的地方给自己嫌弃。

不过,如果有朋友想和他拍照,他并不会拒绝。毕竟融入群体对以前的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拍出来的照片自己不留檔就好了。

尔领韵在将拍立得拿到手后,就开始看起了他找到的使用说明书。余咏趁这个空檔也将其他台的拍立得和胶捲收进了背包。

余咏虽然自己不喜欢拍照,但他明白这种能珍藏回忆的道具,在末世可以抚慰不少人的心灵。

两人走出了精品店门口,本想接着找个合适的地方拍照。

骤然间,一道汽车的轰鸣声响彻云霄,让尔领韵和余咏瞬间都傻了。

这种噪音,明显是改装车呀!

就算想在废土上飙车,也不该在有丧尸的末世!

如果噪音一闪而过也就算了,但让尔领韵他们无奈的是,这附近的路况不算太好,那噪音自从靠近他们后,也还能时不时的听到……

「不好……我们快走!」

这种状况一定会引来一堆丧尸!

尔领韵带着余咏赶紧往他们停车的方向跑去。一些商家内还残存的丧尸在听到先前的噪音后、陆续地跑出了店外,也顺势发现了尔领韵他俩的行踪。丧尸们看见新猎物,开始欢快地追在了后头。

尔领韵察觉后方的异样,立即用异能种了一排大树,阻碍了丧尸们的通行。但在从前方的巷子口,也陆续有丧尸出现。让尔领韵不禁在心里吶喊一声:「运气实在太背了!」,便提刀衝上前。

其实那位肇事者不一定是故意的。

假设今天在街上遇到了丧尸群,为了躲避追击,正巧在前方又停了一辆好像能发动的汽车,多数人都会选择驾车逃难。但等车子发动时,才发现这辆车的音量大的惊人,也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为了逃离追兵,也只能硬着头皮开下去。

余咏见眼下的情况危急,便没顾忌他和尔领韵原先是在约会了,挥

刀劈向了丧尸、加入到了战局之中。

等到他们终于杀回了自己的车子旁,开车脱离了现场,两人的身上早已变得脏兮兮了。

在回程的路上,尔领韵异常地沉默,因为他认为这次的约会失败了,至少脱离他原本预想的,在一瞬间就搞砸了。

还是余咏出言提醒对方,才暂时打住了尔领韵的负面思想。

「尔领韵,在前面停车一下。」

车着缓缓地停在了街边,右侧是离他们家很近,步行十分钟就能到达的小公园。

尔领韵:「怎么了吗?」

余咏:「你不是想要拍照吗?」说完,便率先下了车。

尔领韵觉得余咏这么做是在安慰他,因为这个小公园只有一个溜滑梯,再加上两张长椅,旁边虽然种了几颗树,但树木因为变异,基本上也秃了、叶子都快落光了。这些就是公园的全部,是个不起眼的地方。

余咏走在前方,回头问他:「你觉得在哪里拍比较好?」让尔领韵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已经离开了一甲商圈,自己也让余咏弄脏了身上的穿着,即使现在终于有了能拍照的空閒,但拍出来的照片又有什么纪念价值呢?自己身上脏就算了,余咏会想回顾他以前的一身狼狈吗?

尔领韵:「余咏……如果你不想拍的话,其实也不用勉强……」

余咏思索了一下,回:「我原先对拍照没什么感觉,但在听到你说的话后,让我也觉得这次出来是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所以我想和你拍照。」

尔领韵问:「但我们现在是在一个随处可见的地方,衣服也都脏掉了喔,这样……你还愿意吗?」

余咏:「大概是因为有你在吧,我觉得现在的感觉很好。」让他这个不喜欢拍照的人,居然会有想要拍照的一天。

尔领韵一把抱住了对方,在他耳边轻声低喃。

「抱歉,约会搞砸了。」

余咏:「会遇到丧尸很正常的啊,这不怪你。」

尔领韵:「但是,我想尽力……给你一场正常一点的约会。」

余咏:「在末世,这很难吧?」

尔领韵:「是很难,我原先也认为不可能。」

余咏:「但你还是带我出来了?」

尔领韵:「因为我觉得不甘心。」

「别人能拥有的回忆,你也要有。」

听了,让余咏的心有些触动。

余咏说:「我们来拍照吧。」

尔领韵拿出了拍立得,和余咏两人靠在了一块后才发现,背景是什么好像差别也不大,因为几乎都被他们两人的身影给遮住了。

在要按下快门之前,余咏主动牵起了他的手。

余咏:「一般约会,都会牵手的吧?」

让尔领韵觉得,今天出门的决定没有白费。

「谢谢你按着我的步调,陪着我跑了一整天。」

回到家后,尔领韵看着拍出来的照片,心中冒出了无数的粉红泡泡。

不过他也发觉,出去约会,余咏对他的观照好像比自己给出的还要多。自己仍需要加把劲了。

但尔领韵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一次的约会,不只让余咏相信了尔领韵应该喜欢着自己,更让余咏深切地感受到了,他真的喜欢尔领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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