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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我直呼好家伙!有生之年没看到这种架势的解约函,今天真的涨见识了!】

【哎哟喂,实在是太打脸了,感觉这些解约函就像是一个个正义的巴掌,正啪啪啪的扇在胡俊豪脸上。】

【是的,有爽到,这些品牌商还算是识时务。】

……

终于,晚上9点03,万众瞩目的通报终于发了出来:

【s市警方通报:针对“胡俊豪强.奸女性,并威胁受害者”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胡俊豪(男,33岁)因涉嫌强.奸,目前已被s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1]

紧接着,s市公安局官微还在评论区补充了一句:

“欢迎广大网友提供相应证据素材!”

作者有话说:

[1]模仿现实警方通报描写

◎最新评论:

【通报不会发全名的,请参考吴某凡】

【试了下手机自带的录音软件,效果不咋地】

【撒花】

【牙签这个事儿怎么突然感觉那么像某加拿大电鳗呢?】

【胡某豪?】

【加油呀加油】

【打卡】

http://s8-static.jjwxc.net/images/catch.png

<noscript></noscript>"诬"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大大是“无”吧】

【不会暴露姓名的吧应该是胡某豪?】

【棒棒!】

【十二月了!汗】

【求更】

【加油!砸个一百万字出来吧】

【按爪】

-完-

第7章

◎纷纷出场指认◎

警方通报一出,最先崩的是胡俊豪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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