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是只小白兔,但却是只爱吃肉食的小白兔。
心满意足的吃完大餐,白程旭开始跟陆昭商量他的去留问题。
“如你所见,我家的房子就这么小,没有空房间给你住,不如你去外面住酒店怎么样?”孤男寡男的住在同一屋檐下,实在是有点危险,尤其是陆昭还对他有非分之想。
“没事,我不嫌挤。”陆昭理所当然的说,“我们两个住一间就好了。”
“你还真不挑。”白程旭没好气的说,“咱俩又不熟,住在一起不合适。”
对,没错,虽然已经订了婚,但是该不熟的还是不熟。
“谁说咱俩不熟了?”陆昭轻笑一声,“我可是清楚的记得你左边屁股上有一颗痣。”
“你给我闭嘴!”白程旭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屁股,“不是,你是怎么知道我屁股上有痣的?”
虽然他小时候跟陆昭关系比较亲密,他偶尔也在陆昭的床上睡过几次,到那时候他都是以兔子的原形跟他睡在一起的,陆昭是怎么知道他屁股上有痣的?
陆昭说:“小时候你妖力不稳,有时候睡着睡着就变成人类的样子。”
说到这里,陆昭不自觉地笑了笑,“所以有时候我一觉醒来就会看到一个光屁股的小屁孩。”
白程旭:“……”
尼玛,黑历史啊。
既然这样,那晚上坚决不能跟陆昭住在一个房间。
去书房写完作业,白程旭伸了个懒腰走出书房,刚好看到从浴室出来的陆昭,他的身上裹着一件松松散散的浴袍,胸肌若隐若现。
白程旭深吸一口气:“你就不能把衣服穿好吗?”露给谁看呢,他是那种见色眼开的人吗!
再看一眼,腹肌还挺好看,就是不知道手感好不好。
“想看就大大方方的看。”陆昭走到他面前,把浴袍拉得更开了些,“想摸也可以。”
白程旭一把捂住自己的眼,“你赶紧把衣服穿好!”
陆昭慢悠悠的把浴袍拉好,“耳朵都红了,脸皮还挺薄。”
当天晚上,白程旭拎着自己的兔子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结果早上醒来,白程旭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床上,而且还正睡在陆昭的怀里。
好在他现在还是兔子的原形,否则场面可就尴尬了。
从陆昭怀里跳出来,变回人类的样子,然后气势汹汹的质问陆昭:“是不是你半夜偷袭把我抱到这里来的?”
陆昭打了个哈欠,揉着惺忪的睡眼说:“是你半夜自己过来的。”
白程旭坚定地说:“不可能,我睡觉可老实了,都是一觉到天亮。”
陆昭慵懒的倚在床头,“说不定你心底里垂涎我的美色,大半夜偷偷跑过来占我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