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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次他还能找到自己,那么她该考虑要不要打劫一个狗舍,钻狗窝里躲着。

强打精神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似乎屋里并没有什么动静。果然这里就是安全,北堂宇大概也想不到她能躲到这种地方吧。叶黎窃窃自喜。

就是窝囊了点!

遥想三日前,叶黎着一身清爽男装,入座郦城最好的酒楼,听着缠绵的小曲儿,品着上好的竹叶青,临窗看着外面纷扰街市,好不惬意。

叶歌不知又从哪个脂粉楼里跑来,衣襟处的胭脂若隐若现,他挨着叶黎坐下,抢过她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叶黎打量一番,拱过头来笑道:“姐,你又穿着我的衣服招摇过市?”

“那你也穿我的衣服好了。”叶黎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一手推开他的脑袋,他反而凑得更近了些。无奈,她只好撩起过长的衣摆,往旁边挪了挪位置。

要不是叶歌养的梨花昨日捉了只大耗子乐得跑到她衣柜里滚了一晚上,她也不至于穷到穿他的衣服。

原本只是叶黎一个人无聊,现在两个人一起无聊。然后叶歌不知抽了哪根筋,偏要同她打赌,输的人去偷人家姑娘的肚兜。

他说:“姐,这次我就不让你了。”

叶黎嗤之以鼻。

结果她就输了。

所以她就偷了。

在梦里叶黎都在后悔。

睡意朦胧中,突觉一阵寒气袭身。叶黎搓搓手臂,伸出一只胳膊,向床上的被子摸去。

摸摸,没有!再摸摸,还没有!扩大范围摸摸,摸到了……一只入手冰凉的软硬适度的物体。

叶黎迷迷糊糊地捏了捏,然后瞬间清醒过来:那是一只手!

下一刻,那只手反手抓住她的手腕,猛力将她从床底拖出来。

叶黎当场就哭了:北堂宇,你丫属狗的吗?

屋中未掌蜡烛,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叶黎看见北堂宇嘴角噙着得意之色,手上用力将她拉近拉远再拉近再拉远,简单来说,就是拉着她晃了几晃。

然后叶黎便见有细小的发光的碎末纷纷扬扬落了下来——原来是荧光粉。

叶黎不可置信地挠了挠头,竟在她那盘着男子发髻的脑袋上挠出一手这东西来。

可怜她脑袋上顶着这么多东西狂奔了三天居然都没有察觉?

太他娘的伤她作为一个高智商盗贼的自尊了!

叶黎心里委屈,嘴巴一瘪,不管不顾地抱着北堂宇的腿就开始哀嚎:“大哥你行行好,让我睡一觉,就睡一个时辰也好。睡完了要杀要剐都随您,我想睡觉,让我睡觉啊~”

“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成什么样子!”北堂宇皱了皱眉,俯身抓着叶黎的衣服,将她拎起来:“走吧,跟我回凌云山庄!”

“我不要!”叶黎开始挣扎。虽然她的轻功与北堂宇不相上下,但北堂宇的武功却是在她之上。若是平日里有暗器在身还能同他打个平手,如今她已弹尽粮绝,别说暗器了,她身上一个小石子都没有,仅有的几个铜板也被她用来买阳春面果腹了。这个样子被他带回凌云山庄,怕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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