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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盛手艺不错,舌头也刁钻,他本想找一点不足之处,可连着尝了两口,却一点不足之处都挑不出来:咸甜综合的味道,恰到好处,那种咸香味,完美的激发了五花肉的醇厚。偏偏入口却软糯。只是糯虽糯,却并不黏糊,反而是清清爽爽的,一咽下去,嘴巴里没有半点油腻感。

张春盛斟酌了半天,最后只能憋出一句:“这道菜,可以作为以后饭馆的招牌菜。”

付拾一也是这么想的,当即赞赏看张春盛:“英雄所见略同!”

付拾一尝过了心心念念的玛瑙肉,过足了瘾之后,就又看向了豆角烧鸭子。

鸭子当然用的仔鸭,这样才能保证肉是鲜嫩的,不至于又老又柴。

鸭屁股付拾一早早就给猫奴吃了,所以鸭肉里根本不担心有鸭子腥臊味。

付拾一不着急吃肉,反倒是挑了一截豆角。

豆角炖到了现在,完全已经入味了。不仅带着豆角本来的清爽,还沾上了鸭子肉的鲜香。

现在的豆角很嫩,炖足了火候,软软的,却不烂。里头还有豆米——

付拾一喜欢挑那豆米吃。豆子的口感是沙沙的,陪着炖出来的汤汁,简直是享受!

随后付拾一再来一口麻婆豆腐——那种麻辣的口感瞬间就在口腔里引起了一场风暴。让整个人都开始微微冒汗不说,心情也似乎是爽快通透起来——

而豆腐的嫩,更让舌尖享受了一把。

咽下去之后,嘴里又麻又辣,这个时候再来一筷子蒜泥红觅菜——

只有两个字:舒服。

付拾一心满意足的喟叹一声:人活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是什么时候?那就是肠胃被满足的时候!

付拾一喝了一碗酒,就着菜吃了两碗米饭,然后就觉得自己动不了了。

其他人也是差不多。

尤其是阿玫——捧着肚子“哎哟哎哟”的叫唤。

付拾一怕她不消化,赶紧让张春盛去端山楂茶。

燕娘要收拾碗筷,付拾一按住她:“先不着急,我有事儿要和你们商量。”

等到张春盛回来,付拾一让所有人都坐定了,然后笑盈盈看着大家:“我现在有一件事情拿不定主意,所以想问问你们。”

张春盛吃饱了,杠精本事也出来了:“小娘子也有拿不定主意的时候?”

付拾一瞪他一眼:“别抬杠。”

张春盛也知道自己这个毛病不好,冷哼一声克制住不吭声了。

付拾一咳嗽一声,一本正经道:“现在手里的银子,要么是买房子,要么是开饭馆,你们更倾向于哪一个?干得了一个,另一个肯定就得等一等。”

刘大郎的思想保守;“先买房子吧。铺子什么时候开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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