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启锋终于开口道:“你们还没分手吗?”
季言礼眉头微蹙:“什么???”
“都一年了。”江启锋像是说话很艰难似的,一字一顿,完全不复他即兴演讲比赛夺冠的雄风,“我以为,你们在一起,坚持不过三个月。”
“那让你失望了。”季言礼语气冰冷道,“如果你在等我们分手,恐怕还挺辛苦的,我真诚地建议你换一个可能性更高的方向……比如全球恐龙化石集体复活。”
“你很自信。”江启锋凝视着他,“不过你一直都很自信。”
“主|席,我是高考前时间紧迫的高三生。”季言礼放软了语气,“你有什么话,能不能直说?”
“我想了一年,我没有想明白。这次回来,一部分是为了宣讲,一部分是为了见你。”江启锋抱胸靠在乌黑的门板上,直直地盯着他,“季言礼,我输了,输给了奚野,但我并不服气,当时你说我什么都比不过奚野,你我都知道那是气话。我现在想听听你真实的想法,你尽可以坦然地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他?亦或是,为什么你不喜欢我?”
季言礼居然给他问住了。
不愧是主|席,时隔一年,回来就是死亡质问。
而且,还有点像愁肠百结辗转反侧的怨妇。
为什么?喜欢能有什么为什么?天可怜见,难道他季言礼喜欢奚野用了一丝一毫的理性思考审慎推理和逻辑判断吗?
奚野哪里好?季言礼很难说出来,事实上,他倒是可以说出来奚野哪里不好,而且可以不留情面地数出浩浩荡荡大几十条。
但喜欢就是这样的东西啊,不喜欢的人,优点就像淋了太多巧克力酱的冰淇淋,混着奶油黏糊糊得淌了一手,可憎可恶过犹不及,而喜欢的人,缺点又何尝不像纸窗花上的镂空,每一个都透出背后的光,纸纹是花缺口也是花,可怜可爱恰到好处。
又或者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为什么那天醉酒后大雪纷飞的路灯光晕中,是奚野捧住了他的脸,又或者,为什么他从记事起,哭的次数屈指可数,而每一次都碰巧是在奚野面前。
“你的问题我很难回答。”季言礼慢慢开口道,“不过,我其实更好奇的是,为什么你要喜欢我。我觉得你的喜欢,更像是一种欣赏和赞美,是对我的认可,其实我是非常感激这一点的。但如果翰林成绩最好的omega不是我,或者,当初高一进校第一次模考,唯一比你考得高的那个人不是我,你还会喜欢我么?”
江启锋定定看着他,没说话。
“我倒是觉得,其实你只是想证明自己很优秀,优秀到你眼中最好的omega也属于你。”季言礼轻声说,“但在我看来,你已经很优秀了,你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可来佐证这一点。而喜欢谁,也跟优秀毫无关系,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奚野哪里都不如你,我也还是喜欢他。你问我多少遍,我也只会喜欢他。”
“言礼……”
“你听我说完。”季言礼抬起一只手,“你不妨可以想一下,假设翰林还有另一个omega,长得比我好看,成绩比我好,体育比我好,家境比我好,各方各面都比我好,你会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