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已经把家里打扫过了,屋子也通过风,有股阳光的味道。外面的花园,园艺工照料得很好。那颗生了虫的树,重新焕发了生饥,枝叶长得很茂盛。只是顶端有一根树枝上的叶子泛着红色,像是变种了。桂花开了,打开门,花香随江风吹进来,香气浓得角角落落都塞满了。华杨说桂花树是草树,扔哪块泥土里都能成活,不值得这么费心侍候。画尘坚持种一棵,还有菊花。秋天最美不过是被霜染红的枫叶,可是,看着在秋风里开得灿烂的花束,不更觉得生命是如此的美妙?
晚上在灯下整理行李,顺便把书柜也顺了顺。整理到何熠风送的cd架时,看到里面有一盘也是讲中东的。画尘抽出来,将碟片放进播放机,熟悉的景象重现了。随着影片,画尘像是又重游了一次中东。在介绍东非大裂谷那段,竟然有何熠风的出镜。磨白的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背个登山包风尘仆仆。他对着镜头,说:“当飞机越过浩瀚的印度洋,进人东非大陆的赤道上空时,从机窗乡下俯视,地面上有一条硕大无比的刀痕呈现在眼前,顿时就让人产生一种惊异而神奇的感觉,这就是著名的东非大裂谷。
与他同行的人感叹道:“景色真是壮观。何医生,你在实验室取得一项新突破与站在这里,哪种让你更快乐?”
“这不仅仅是快乐,也是生命中的站点。”
“哈哈,下一个站点,何医生想去哪里?”
“沙漠。”
“为什么一定是沙漠?”
“想先去看看,然后,放在心里。”何熠风一笑,那抹笑,很短暂,可是看着特别特别的温柔。
画尘站起来,晃晃悠悠地去了花园,秋风宜人,她抱紧双臂,默默站着。这座城市正陷入午夜前的微妙沉寂中,一颗流星划过夜空,转瞬即逝。
她喜欢沙漠,是缘于台湾作家三毛的书。三毛在书里描绘过撒哈拉沙漠的美景,还有她的爱情故事。在她去沙漠前,荷西,一个比她小六岁的男人,辞去了工作,独自去了沙漠,找了份工作,在小镇上找了所房子,等着三毛的到来。他告诉三毛,他看不出沙漠有多美,但是她喜欢。他能做的,就是陪在她身边,给她一个家,让她不再流浪。
很小的时候,画尘就想去看一眼沙漠,看看三毛和荷西生活过的小镇。如果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去。十六岁的她,浮现在脑海里的第一个人,就是何熠风。
他真的去过沙漠,去过东非大裂谷,不止这些,她向他描绘过的风景。他都去过。这应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