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
”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得志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大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的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限在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了。
他拱手走上前去,尽量轻松的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
实际上袍袖之下的手掌,紧张的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的搂上他的肩膀。
“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的道。
“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大笑,俏皮的将头伸到他近前。
“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dàng,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银子不能现下还你。”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
“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