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糙汉家的小辣媳赚麻了 第165节
这些孩子平时就是上房揭瓦的孩子,而且他们的爸妈前途不不错,不会允许他们犯这种错误。
所以排除了他们父母是主谋的可能。
本着共同进退的原则,上头开会决定对新兵进行教育疏导,让他改过错误继续履行兵役,后续持续观察再做定夺。
陆海打算以后接着跟踪调查,只要人不走,迟早会露出马脚。
这件事不宜张扬出去,但部队内部却开始了整顿,加强了管和学习。
肖锋走后,陆海成了代连长,每天都很忙,早出晚归。
没抓到那个幕后的真正的人,沈妮每天睡觉前,还是会检查院子大门,关好门,还会找一根棍放在门口。
这天沈妮下班回来,在路上,不知哪来的一只野狗突然窜了出来,吓了她一跳。
这一吓把脚崴了,跌倒在地上。
脚踝处传来钻心的痛,让她忍不住对狗骂骂咧咧。
这倒算了,野狗并没有离开,得寸进尺,对着沈妮龇牙咧嘴,发出摩托的那种唔唔声,释放着威严。
沈妮心下一惊,跟前什么都没,只摸到一块石头,还没来得及扔出去震慑一下,狗就向她扑来。
沈妮连忙爬起来,不顾脚痛拿起手里的包扇过去,不知是她力气大还是怎么的,狗竟然被她给扇飞了。
不,貌似是被踹飞的。
“你没事吧!”
妈的,狗都欺善怕恶,被踹飞后,呜嗷一声夹着尾巴跑了。
倒是她太过用力,单脚撑不住,又跌倒了。
看到一双干净的手向她伸来,沈妮仰头看去。
男人干净清爽,戴着眼镜,略显斯文。
他身着军服,看着有点很眼熟。
只要不是肖锋,沈妮对任何男人都是冷漠的,此时也是冷漠拒绝,“没事!”
沈妮躲开男人的手,想要自己爬起来,谁知她高估了自己,根本爬不起来,脚踝处疼的要命。
这该死的狗,等她吃狗肉。
男人见她如此淡漠,眼里划过一抹受伤,“沈妮,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第193章 原主青梅竹马
沈妮:“?”
她随军之前就穿过来了,对这里的记忆一清二楚,可不记得有认识这样的人物。
来这之前更是不可能结识这样的人,这人的职位可不低。而且虽说没有器宇轩昂,但模样周正,高大魁梧,一身军装,看起来倒也算是人中之翘楚。
就原主那模样,不是她瞧不起原主,实在是她见人就躲,妥妥的“i”人。看到自己男人都害羞,睡觉都关灯的那种,怎么会结识这样的人物?
她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知道她名字的,但是像她这样的一个乡下妇人,男人故意搭讪是不可能的。
但她是真的不认识。
“不好意思,不记得了?”
见沈妮面色如霜,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男人的眼神有点哀怨,好像是被始乱终弃了一样。
沈妮收回视线,难道原主和这人认识?
她记得原主之前来这里住过半个月,该不会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吧?
看到沈妮挣扎着要站起来,男人眼中透着关切,想到沈妮的冷漠,他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慢慢的又缩了回来。
男人叹口气,失落从眼底扩散到整个脸庞,“上次我以为是我的变化太大了,你一时没认识我。现在看来,我记得你,你却忘了我。”
还见过一次?
沈妮闻言,回头正视男人。
男人苦笑,“看来你不是有意记不得我,而是记性太差,这才过去几天。”
沈妮皱眉,这话咋说的这么暧昧,既然认识她,那就应该知道她结婚了,这么说不合适吧!
“刚才谢谢你救我,有事儿你就说,要是没事我就先回家了。”
看出沈妮不耐,男人敛起去眼底的难过,说道:“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之前你会安静的听我说话,不管我说多久,你都不会打断,没想到再见的时候,已是时过境迁。”
“之前在高水村,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你七岁,我比你大三岁。”
高水村?
原主的旧债?
“后来也见过两次,一次是我十四岁,一次是我十九岁,再后来,我没时间去高水村,但我听说你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