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厌讲话的时候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死活,但有时候也会。
比如她讲完了,又用她的专用兔子水杯喝了口水,她就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好友眼睛似乎出了些微妙的小问题。
她奇怪问:“你眼睛怎么了?”
李妮死心了,啪得把电话挂了。
于是突然黑掉的屏幕,就清晰的倒映出了身后人的绷着的脸。
司徒厌:“。”
司徒厌缓缓回头,就看见了沙发后的沈墨卿。
她今天穿了件黑色的羊绒薄大衣,黑发挽起来,单手插着兜,肘上挂着个设计简约的黑色菱格包,鞋也没换,干净的尖头白色皮鞋,就站在她身后,白皙的脸上神色冰冻——眼神太冷了,简直像淬了冰。
以至于司徒厌回头的时候错以为自己看见鬼了。
其实在畅所欲言地蛐蛐他人的时候一转头看到身后的本人,带来的精神冲击本质上跟撞鬼是不相上下的。
司徒厌手机吓掉了,摔在沙发上,也没顾及,干巴巴地打招呼:“嗨。”
下一秒,司徒厌一骨碌从沙发上爬起来,并试图以每秒三十米的速度冲刺到门口:“哎哟对了,刚刚我朋友跟我打电话,她眼睛好像出毛病了,我得打车去看看她,我还得帮她预约眼科医院——”
沈墨卿:“站住。”
司徒厌邦得一声站直了:“。”
沈墨卿靠在沙发上,手肘的包第一次没放到一旁的架子上,只放到了一边,她抱着肩,淡淡问:“这么晚了,上哪预约眼科医院啊。”
司徒厌僵硬地看着门口的地毯:“呃,有急诊吧。我上回被狗咬不是有来着。”
沈墨卿幽幽笑了,三分嘲讽:“你记得还挺清楚。”
一挨夸,司徒厌尾巴立刻不分场合的翘起来了,她得意地回头:“那当然了,我什么不记——”
她对着沈墨卿唇角微笑,缓缓的把尾巴和音调一起耷拉下去:“……得。”
“真是难得的好记性。让人羡慕。”
沈墨卿慢慢说:“我就不一样了,我比较健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