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em我想我一定会永远记得那个晚上,不是因为感人,不是因为精彩,只是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向人告白。
emem排除掉这个原因,那晚烂透了。
emem「你想找我去你们公司的庆功酒会?」我得知时其实没有很吃惊,那时的我们在其他人眼里或许已经像情侣了,不过是没有任何承诺的那种。
emem「我发誓不一定会很好玩,不过东西会很好吃。」诱惑我赴约的方法,他只想的到这种烂招。
emem「我要穿什么?」
emem「恩,那是个红酒广告赞助的晚会,也算品酒会,我觉得穿个晚礼服是不错的选择。」
emem这才是足以让我惊讶的点。
emem我这辈子扣除高国中不可避免的制服外,穿裙子的次数少到能用手指数得出来。
emem当然还得排除掉以前去夜店时喝的烂醉,隔天早上一丝不掛的情况,那时我根本不记得前一天是穿什么的。
emem在我那连裙子都不超过五件的衣橱里,这个傻瓜怎么会奢望里头有晚礼服?
emem「你想看?」忍着笑,我努力表现的镇定。
emem他点了点头。
emem那时的表情,在小说里这可能能称之为靦腆,在我眼里,这叫傻笑。
emem这傢伙不笑时人模人样,一笑就像个智障。
emem好吧,不笑时也常常像智障。
emem好食物,尾牙酒会,这些都不是吸引我的理由。
emem晚礼服,跟客套的寒暄,可能被误会成阿岳的女友,这也不能成为不去的原因。
emem取决于我。
emem取决我心。
emem那个周末,文珊陪我去挑了一件墨绿色丝质的晚礼服,-而依晴见色忘友的去享受方块为他准备的下午茶约会。
emem「他们很幸福,真讨厌。」我轻轻抚摸着袋子里的衣服,我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老实说,它抵得上我半个月的薪水。
emem松饼很好吃,文珊确实很会挑吃下午茶的地方,在亚热带国家能待在有冷气的地方吃下午茶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前提是你的皮夹没有滴血的话。
emem「她们太幸福了,简直闪的我眼睛快瞎了。」我必须说,文珊在喝的东西是蔓越莓香蕉牛奶,是我一辈子都不会碰的东西「你们就低调多了。」
emem「我跟阿岳又没在一起,能高调到哪去?」
emem「还没在一起!」该死,她泼出来的饮料洒到我的裤子上了。
emem「我是说你们跟情侣没两样了,怎么会还没在一起?」
emem怎么会还没在一起?
emem这个问题如果问三年前的我,我会嗤之以鼻,说我怎么样都不会定下来。
emem至于现在……
emem「文珊,你觉得两个人在一起需要承诺吗?还是只要自然而然在一起就行了。」
emem「你这不是废话吗?」文珊似乎受不了我这种白痴的思考方式「如果没有告白,我死都不会跟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
emem「你认真的?」
emem「再认真不过。」她的眼神确实很认真。
emem「嘿。」我收出手,接过她手中的叉子,并紧紧握住她那刚才正准备去插松饼的手,上头似乎还有浓郁的松饼香。
emem「谢谢你。」我记忆里没这么认真地感谢过一个女孩,我想文珊是第一个。
emem不为什么,她给了我颗定心丸。
emem那天晚上阿岳看到我时,他的嘴巴跟胡桃钳一样大。
emem事实证明那个晚会确实很棒,没有人问我是不是阿岳的女朋友,每个人都只是跟我点头至好,替我拿香檳,餐点很美味,每个过多的寒暄,阿岳都会帮我挡掉,那种感觉很好。
emem晚会结束后,他带着我到大楼的天台,并将我丢在天台上,三分鐘后,他拿了两杯香檳上来。
emem「我以为所有的香檳都被喝光了。」接过那杯香檳,那比我刚才在楼下喝的任何一杯香檳都棒。
emem「最好的总是适合对的人。」他这么说。
emem水塔就在离我不到五十呎的上方,抽水机的喧嚣声十分吵杂,天气有点冷,我后悔着将外套放在车上。
emem不过当我回忆起来时,一切似乎都很好。
emem抽水机听起来像是有着节奏感的舞曲,晚风凉爽,阿岳将他的外套披在我身上,然后拍乾净阳台上的灰尘。
emem「嘿,我们还好吗?」
emem「我们很好。」我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真的很好。
emem我们很快乐,就算我一直在回避着什么。
emem我们很自然,就算那份自然让人讶异。
emem我们很真,对待彼此时一向如此。
emem「那我能再努力一次吗?」
emem他说完,自个靠向阳台。
emem「你知道我在努力的,也知道我的包袱。如果拋开那些懦弱跟迟疑,我真的很想给你个拥抱,告诉你你是我的,谁都别想抢走。一年前我怯步了,所以阿协得到了你。在台北那晚我也怯步了,所以被你骂的狗血淋头。垦丁时我还是怯步了,所以我们停在这里。」
emem说到这,他回头对我笑了一下,转身面对我。